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
1、一、《成立登记申请书》在登记申请书上写明,拟成立的民办非企业的名称,成立原因,成立以后可以承接的业务有哪些即业务范围等。
2、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原件)对于同意成立民办非企业的业务主管单位,会确定对接科室,并且回翱务校肢复准予成立的批复。批复文件通常一式三份,业务主管单位一份,举办者手里一份,登记管理机关一份。注意,枞绶晷箜提交准予的批复文件时,自己的请示文件也要留好。
3、三、民非活动的场所使用权证明(加盖公章的原件)民办非企业的场地使用权证明上,需写明,使用的具体地址、使用面积、使用期限等信息,如果本身具有使用场地的产权,要附上不动产证书,没有产恕煨乌溪权只用使用权要附上租赁证明或者其他形式的证明,用来佐证该社会组织是有相应的办公和活动开展场地。
4、四、验资报告(原件)民办非企业在开通银行账户并且注资后,办理验资报告的相关文件,注册资金原则上不使用。
5、五、民办非企业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原件)写明拟任的负责人的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是否有兼职)、民非中的任职状况、工作情况等等系列材料。
6、六、拟举办的民办非企业的《章程》的草案。章程草案不等同与章程,可以简单的理解为章程的核心内容和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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