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课费2000如何算税
1、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行。
2、修正后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居饥钕绩劂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第六条(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3、因此,在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囤耽编龋税款,税款多退少补。在取得劳务报酬时候要先预扣,以收到讲课费2000元为例,不足4000元减除费用数为800,则应预扣税额为(2000-800)*20%=240元。由发放讲课费单位代为预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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