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购物回国海关怎么规定的

2025-04-21 15:15: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蔡龇呶挞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第八条规定:

下列进境旅客应向海关申报,并将申报单证交由海关办理物品进境分囗拮蟀手续;

携带需经海关征税或限量免税的《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第二、三、四类物品(不含免税限量内的烟酒)者;

非居民旅客及持有前往国家(地区)再入境签证的居民旅客携带途中必需的旅行自用物品超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每种一件范围者;

携带人民币现钞6000元以上,或金银及其制品50克以上者;

非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5000美元以上者;

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1000美元以上者;

携带货物、货样以及携带物品超出旅客个人自用行李物品范围者;

携带中国检疫法规规定管制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它须办理验放手续的物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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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规定:

第四十六条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第四十七条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

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

第四十八条 进出境邮袋的装卸、转运和过境,应当接受海关监管。邮政企业应当向海关递交邮件路单。

邮政企业应当将开拆及封发国际邮袋的时间事先通知海关,海关应当按时派员到场监管查验。

第四十九条 邮运进出境的物品,经海关查验放行后,有关经营单位方可投递或者交付。

第五十条经 海关登记准予暂时免税进境或者暂时免税出境的物品,应当由本人复带出境或者复带进境。

过境人员未经海关批准,不得将其所带物品留在境内。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海关总署令第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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