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漫之光”,令人不齿,引人深思

2025-04-17 22:40:16

1、 首先最大的污点就是原作抄袭(基本已经实锤,不过多赘述)。 我稍僚敉视个人对抄袭这件事本身不是特别在意,因为其实很多日本的一些优质轻小说和漫画和中国的一些好看的网文都有抄袭或借鉴的成分。唁昼囫缍这并不是不好,因为如果想要寻求进步就必须去学习、借鉴,借其他成功作品的闪光之处(例如场景,桥段,个别人设)去升华自己的作品,和自己作品的优点强强联合,如果作者能达到这一点,我反而认为这是成功的。但恰恰相反,《仙王》让我感到很失望的原因是该作品的作者“枯玄君”是直接将《齐灾》的1.一整套核心人物设定和2.剧情模式搬了过来,就差直接搬剧情了。是生怕我们观众看不出来吗? 一部影视作品最忌讳的就是有其他影视的既视感,所以借鉴的时候最不能搬的就是具体的人设和剧情模式。在我看来,《齐灾》的成功之处就是各种各样喜闻乐见的人物角色和令人捧腹大笑的笑点,《仙王》的作者如果真的想以《齐灾》方式成功,他最应该做的是努力想一些有趣的笑点和其他形式性格丰富的角色,不要生搬硬套,在借鉴的过程中逐渐摸索到自己的套路,这才是目的。

“国漫之光”,令人不齿,引人深思

2、 第二个我想说的是作者“枯玄君”。 这我就毫不客气了,该作者本来是写起点文的,起点文是什么?起点文在法律上都是模棱两可的存在,较有争议,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一种侵权,只不过有时因为起诉不便或吃力不讨好所以原作者不会去起诉,只要作者乖乖地不犯事一般是不会有什么事的。《仙王》的作者可好,想火都想疯了,直接将作品动画化。要不是《齐灾》是在中国诞生的,就又是一场官司上的腥风血雨。 有懂法律的人就会反驳我,说要抄40%以上才算抄袭。我笑了,那抄20%、30%就不是抄袭了吗。抄20%叫不要脸,抄40%叫犯法,非要不要脸到犯法的地步才够吗?还是说只要能火,要不要face都无所谓呢?

“国漫之光”,令人不齿,引人深思

3、 第三个关于动画制作“绘梦动画”。 很多观众觉得自己就是图一个乐子,原作抄袭就去谴责原作,不能咬着动画和制作公司不放。对于这个观点我也不赞同,举个例子,一个木匠拿着小偷偷来的优质木材和小偷自己的劣质木材,在清楚木材来源的情况下做了一个质量还不错的家具,顾客在知道一切的情况下会怎么看待这个家具和木匠呢呢? 我承认动画质量确实不错,而且如果动画作者的书与动画的剧情一致,在改一下人物性格什么的降低一下《齐灾》即视感,《仙王》的口碑肯定会上好几个台阶。但情况是动画组是在知道该作品的来源背景的情况下动画化,这就说不过去了,而且”绘梦动画“要是那种没业绩就会死、饥不择食的小厂就算了,他可是大厂啊,我大中华优秀的网文千千万,找谁也比找这么个有“抄袭“标签的起点文强吧,找个合适且厉害的作品合作,把经费都投入那些地方,国漫不就又”崛起“(仰卧起坐之挺起)一波了吗?

4、以上都是我有感而发的,如果你赞成我的观点,或有相反意见,我会很高兴和大家一起在评论区谈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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