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1、HC-QP-002质量记录控制程序1.目的本程序规定了保存各种质量活动中产生的记录的要求,使其得到妥善的保管和使用,为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要求及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记录,质量体系运行记录等。3.参照文件《质量手册》第四章4.2.4节4.总则4.1本厂采用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管理其产生的质量记录;4.2质量记录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4.3如一份质量记录需产地至其他部门时,传出部门为记录地产地责任者。质量记录的接受部门应该保存被传递的质量记录;4.4如一份质量记录顺序传递时,质量记录的最终接受部门保存被传递的质量记录;4.5本程序4.3和4.4中质量记录系指需进一步处理并填写相关处理结果的质量记录。对传递的质量不需进一步处理,最终记录单位应保存该类质量记录;5.职责5.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和接受的质量记录的收集,标识,归档,储存和保管;5.2质量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5.3总经办负责对全厂各部门质量记录表单审核和管理进行监督,制定《质量记录清单》,所有记录表单必须登录《质量记录清单》,在内审时对质量记录控制进行检查;6.实施程序6.1质量记录的收集一个过程或一次质量活动完毕后(针对某一项目),产生质量记录的责任部门应进行及时收集,避免记录的丢失;6.2标识6.2.1质量记录的标识以记录名称和表号为准;6.2.2归档时案卷标识由部门进行标识,档案号即为案卷标识号,案卷的标识原则为:简单扼要,便于检索,查找,编号,尽量采用文件原有标识号,便于处理超过期限的档案;6.2.3案卷标识号应在档案管理登记表中进行记录;6.2.4档案的检索以档案管理登记表手段,通过记录的名称,产生的日期等方式进行检索;6.3目录6.3.1每一份案卷中,应有案卷目录,此目录可借用资料袋上的栏目,以便记载案卷中保存资料的内容,份数;6.4归档6.4.1质量记录形成的案卷应予以归档,集中在各部门保存;6.4.2归档的质量记录案卷应在档案管理登记表中进行登记,并记载归档时审核人员。6.5储存,保护6.5.1各部门应配备必要的质量记录档案存放装具和地点。存放地点应满足防盗,防火,防晒,防潮,防尘,防污染,防有害物质等七防要求,存放装具应牢固,专用。存放地点应经常保持清洁。6.5.2各部门每季至少对本部门保存的质量记录案卷进行抽样检查,以确认案卷和卷内:p>文件是否丢失和损坏。检查结果为口头提醒,不需记录;6.5.3所有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除法律法规和顾客要求外,一律为三年;6.5.4质量记录达到保存期限后按《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6.6借阅6.6.1档案仅供从事本职工作的有关人员使用,并办理借阅手续。本职工作以外人员借阅,应由领导同意的证据;6.6.2借阅者对接触的档案应保密;7.附件质量记录清单档案管理登记表��一份案卷中,应有案卷目录,此目录可借用资料袋上的栏目,以便记载案卷中保存资料的内容,份数;6.4归档6.4.1质量记录形成的案卷应予以归档,集中在各部门保存;6.4.2归档的质量记录案卷应在档案管理登记表中进行登记,并记载归档时审核人员。6.5储存,保护6.5.1各部门应配备必要的质量记录档案存放装具和地点。存放地点应满足防盗,防火,防晒,防潮,防尘,防污染,防有害物质等七防要求,存放装具应牢固,专用。存放地点应经常保持清洁。6.5.2各部门每季至少对本部门保存的质量记录案卷进行抽样检查,以确认案卷和卷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