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权与相对权 请举例子说明

2025-04-11 09:38:45

1、绝对权:

例如人身权、名誉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所有权的实现不须他人的积极帮助,仅凭所有人髹瑕扔麝支配财产的行为即可。

2、相对权:

例如债权、请求权、质押权等,只是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他人无关。债权必须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交付货物、支付金钱、提供服务等)的行为才能实现。

绝对权与相对权 请举例子说明

扩展资料:

绝对权的实现一般无须他人的积极行为,其权利仅凭权利人自己的行为即可实现,因此绝对权的义务主体只承担消极的不作为义务。相对权的义务主体为特定的相对方当事人,即受相对权约束的仅仅是特定的义务主体。

相对权的实现则一般必须依赖于义务主体的积极的活动(称之为“作为”),故其义务主体的义务主要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义务。相对权如果遭受义务人之外的其他人的侵犯,权利人同样有权请求侵害人赔偿损失。所以相对权在特定情况下对于义务人之外的人也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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