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规划步骤解析

2025-04-24 22:52:13

1、必要的旅游环境和市场调查在调查阶段,有资格的旅游行政主体要对规划思想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而广泛的调查,获取全面、真实、客观的数据,为旅游规划的草拟做好准备。而不能全凭想象或者初步调查作出不适宜的旅游规划。如果仅凭想象作出旅游规划,可能损害各方利益。

2、旅游规划的草拟在草拟阶段,行政主体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已经获得的有关数据提出初步的规划草案。旅游规划草案应该附有各种文书,如旅游方面专家的鉴定意见、该旅游规划的可行性报告、规划的详细说明书等。为集思广益,最好借鉴立法中征求意见的做法,在草拟的过程中通过调查问卷、走访等方式征求有关专家、广大人民群众和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3、广泛征求意见有资格的行政主体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或者其他形式,在该旅游规划相应范围内公布规划草案的具体内容及理由等,特别要标明公民发表意见的方式、时间和地点,以实现表达途径的顺畅,至于具体的形式,可采取提交书面意见、座谈会、论证会等民众乐于接受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4、审议和通过在审议和通过阶段,行政主体应当依据前期所获得的材料,就规划所得的材料,就规划的适当性、可行性、可接受性等进行审查,最后决定规划内容。征求意见之后的分析和合理吸收是政府为民负责的态度表现。

5、公布不仅通过以往已有的渠道进行公布,更要重视宣传,让旅游法及旅游规划的意识深入到旅游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心中,方能实现预期的目标。目前的许多政策规划都存在着宣传问题,不能让民众知晓的规划不是合理和有效的规划。

6、修改或废止旅游法刚刚实施,尚不需讨论这个问题。若经实践检验,确需修改或废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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