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申诉材料怎么写
1、书写要求:党章和党的纪律条例没有规定党员因对处分不服提起申诉的时间限制,即随时都可以申诉。
2、应该向下处分决定的单位的上一级党的组织(包括党委和纪委)提起申诉。首先个人提出申诉书,说明申诉的事实和理由。
3、上级机关接到个人申诉后,应及时进行初步调档调查,对程序和事实上存在对党员处理不公平的,应立案复查,并把复查结果反馈给申诉人。
4、党组织接到受处分党员的申诉以后,一般由决定或批准处分的组织受理。进行复 查,复议。原组皮辚别邦织已撤销的,应由申诉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受理,由县或相当县以上的党组 织进行复查、复议。
5、重要的案件上级纪委可以直接或指定有关的党委或纪委复查、复议。 经复查、复议,需改变原处分决定的,应经原批准处分的党组织或相应的党组织 批准。
6、对受理处分党员的申诉,必须坚持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 凡属冤假错案,不管是哪一级组织,哪一个领导人定的和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纠正。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