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房产纠纷能申请仲裁
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
2、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面的争议;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让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等方面的争议;
5、房屋修缮的争议,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项目及安全检查的鉴定、各项工程费用的承担等方面的争议。
6、根据我国《仲裁法》,下列房地产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案件。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行政纠纷。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申请仲裁的其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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