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机组停炉后的冷却事项
1、停炉后4—6小时之内,应关闭炉门及一次风机、二次风机、引风机的风门挡板,避免通风急冷。
2、停炉4小时后开启引风机入口挡板及上部人孔门、检查孔进行自然扌谂上涝冷却,并进行上水放水(每2小时一次),停止给水时应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灰渣温度低于200度,可启动引风机、一次风机将炉渣放掉。
3、有必要加速冷却时,停炉8—10小时后可启动引风机,当炉水温度不超过80度时,可将炉水放掉。
4、停炉后做备用时,不可进行冷却处理。
5、停炉后需要紧急冷却时,需要得到有关领导的批准。
6、停炉后,应将停炉及冷却过程中的主要操作及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有关的记录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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