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购房还要避免三大误区
公积金往往成为工薪族心目中的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但是不买房就取不出的局面让公积金饱受诟病。但对于买房一族来说,特别是首套房的买房者,公积金的效用是可以发挥的。接下来小编告诉大家应怎么避免公积金购房三大误区。
误区一:首付可以使用公积金
1、如果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误区二: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1、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误区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不能再用公积金购房
1、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系统上就会有记录,在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但是,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住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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