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许可证的申请流程有哪些

2025-04-09 23:39:24

1、受理:审批机关自收到内容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报材料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请的决定并且告知申请人。

2、审查: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由有的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于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实际办学条件进行评审并填写《评审意见书》。

3、决定:审批机关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需参考专家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意见书》,自受理申请之后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且及时告知申请人。而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救济权利。

4、发证:对批准设立的则由审批机关发给《办学许可证》正、副本。而《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应放置在民办培训机构的主要办公场所明显位置副本用于办理相关手续及开展社会活动。

5、公示:对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及其培训项目,审批机关应该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示。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