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隧道工程沉降观测技术控制要点
(一)一般规定1.骖诛湮云隧道沉降观测的目的主要是利用观测资料的工后沉降分析结果,指导无砟轨道的铺设时间。无砟轨道铺设前,应对隧道基础沉降作系统的评估,输奘兔炫确认其工后沉降符合设计要求。2.隧道主体工程完工后,沉降变形观测期原则上不应少于3个月。观测数据不足或工后沉降评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适当延长观测期。3.评估时发现异常现象或对原始记录资料存在疑问,应进行必要的检查。(二)沉降观测的内容隧道工程沉降观测是指隧道内线路基础的沉降观测,即隧道的仰拱部分。其它如洞顶地表沉降、拱顶下沉、断面收敛沉降变形等不列入本沉降观测的内容。(三)沉降观测点的布置1.隧道的进出口进行地基处理的地段,从洞口起每25m布设一个断面。2.隧道内一般地段沉降观测断面的布设根据地质围岩级别确定,一般情况下Ⅲ级围岩每400m、Ⅳ级围岩每300m、Ⅴ级围岩每200m布设一个观测断面;3.明暗交界处、围岩变化段及沉降变形缝位置应至少布设两个断面;4.地应力较大、断层破碎带、膨胀土等不良和复杂地质区段适当加密布设。5.隧道洞口至分界里程范围内应至少布设一个观测断面。6.施工降水范围应至少布设一个观测断面。7.路隧分界点处,路、隧两侧分别设置至少一个观测断面。8.长度大于20m的明洞,每20m设置一个观测断面。9.隧道工程完成后,每个观测断面在相应于两侧边墙处设一对沉降观测点,原则上设于高于水沟盖板0.3m处。10.沉降变形观测点设计图和埋设要求,设计单位结合具体设计方案并参照《无碴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在实施性沉降观测设计方案中明确。(四)观测精度沉降水准的测量精度为±1mm,读数取位至0.1mm。(五)沉降观测频度1.沉降观测的开始时间是在仰拱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至隧道沉降稳定,进行定期观测并详细记录观测资料、绘制沉降时程曲线。2.沉降变形观测一般不少于3个月。当观测数据不足或工后沉降评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适当延长观测期。沉降观测时间分为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是仰拱施工结束到沉降稳定。(2)第二阶段为无砟轨道铺设期间。(3)第三阶段为无砟轨道铺设后3个月。3.每阶段的沉降观测在开始时可一般每周观测一次,以后可根据两次观测的沉降量调整沉降观测的频度,但两次的观测沉降量不宜大于1mm。具体见下表:隧道基础沉降观测频次表观测阶段观测频次备 注观测期限观测周期仰拱施工完成至无砟轨道铺设前3个月1次/周无砟轨道铺设期间全 程1次/天无砟轨道铺设完成后3个月0~1个月1次/周1~3个月1次/2周(六)沉降评估1.观测资料整理(1)采用统一的沉降观测记录表(见附件四,附表)做好观测数据的记录与整理。(2)根据观测资料,及时绘制每个观测标志点的荷载——时间——沉降曲线。2.分析评估前应收集下列资料(1)隧道基础沉降观测资料。(2)隧道地段的线路设计纵断面图、工程地质纵横断面图、地质勘查报告、设计图纸和说明书、沉降计算报告等相关设计资料。(3)隧道开挖地质描述及开挖围岩分级记录、Ⅳ~Ⅵ级围岩地段基底承载力检测情况、施工监控量测资料、仰拱施工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等施工资料。(4)施工质量控制过程和抽检情况等监理资料。3.评估分析方法与评估标准(1)隧道内无砟轨道铺设条件的评估应根据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的资料及交接检验和复检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2)隧道基础的沉降预测评估方法参照路基执行。(3)地质条件较好、沉降趋于稳定且设计及实测沉降总量差不大于5mm时,可判定沉降满足无砟轨道铺设条件。(4)路隧交界处的差异沉降不应大于5mm,沉降造成的路基与隧道的折角不应大于1/1000。(5)预测的隧道基础工后沉降值不应大于1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