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一房多卖”怎么办
1、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2、但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是有限制的。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及第四条规定:
4、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5、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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