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旅游保险选择的保障有哪些

2025-04-11 10:24:59

1、1.财物损失保障 针对旅行当中发生的造成财物损失的意外情况,给予被保险人的赔偿。比如:紧急医疗运送、运返费用;个人行李财物的丢失损坏、行李延误、取消旅程、旅程延误、缩短旅程等等意外,保险公司都是可以提供赔偿的。另外还有个人责任险:若受保人因个人疏忽导致他人身体受损或财物损失而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可代为赔偿。

2、2.旅游救助保障 在整个外出旅游期,遇到问题或事故时可以得到有效援助。一些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组织合作推出了附加救援服务的旅游救援险,它将保险公司的一般事后理赔向前延伸,变为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的救助。DIANins Global, INC去境外旅游的人越来越多,当你面临语言的障碍在陌生的环境中,发生意外事故时或者因不谙当地法规而引起法律纠纷时,如果有了这种旅游救援保险保障,只要拨打电话,就会获得无偿救助。

3、3.人身意外伤害保障 针对旅行中不同的阶段,分别乘坐交通工具时的车船、航空意外伤害险,住宿期间的住宿意外伤害险,在旅游景点游玩时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不同的险种。旅客如因意外事故导致旅客死亡、残废或丧失身体机能的,保险公司除按规定支付医疗费外,还要向伤者或死者家属支付赔偿。还有意外双倍赔偿:如受保人自费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或乘搭私家车遭到严重意外时,受保人将得到双倍的赔偿额。

4、出国人员应根据目的国不同,量体裁衣购买保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以申根协议国为例,自2004年底开始,申根协议国家驻华使馆陆灯耷令惦续统一做法,要求中国因公人员在申办申根签证前购买国际旅行保险。部分申根国家要求中国因公人员在申办签证时提供保险单复印件,部分则要求提供保险单原件或有关保险公司出具的证明。不仅如此,申根国家对中国因公人员须持保险单原件入境的要求不尽一致,有些国家要求严格些,有些国家相对宽松,甚至个别国家不同入境口岸的要求也不相同。这些做法实施以来,有些因公团组在获得签证后前往申根国家时,因未携带已购买的保险单原件而被拒入境。以丹麦哥本哈根机场为例,1个多月内就有4个因公团组入境受阻。有的团组甚至被有关国家移民当局遣返,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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