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有哪些误区
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改革的深入进行,广大市民在住房消费上基本走出了等、靠、要的误区,个人购房已吲溘活口经成为商品房消费的主旋律。据统计,2000年上海市个人购房总量已占全市社会购房总量的95%以上,武汉市的这一比例也在90%左右,个人住房消费量的飙升极大地刺激了住宅产业的发展。然而,在住房市场尚不成熟的今天,购房者往往容易忽视住房的固定性、昂贵性和耐用性所决定的住房消费特有规律———递进替换规律,在家庭客观条件(包括经济状况、人口构成、就业现状等)和住房投资之间难以正确取舍,从而在住房消费上步入种种误区,给日后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一 贪大求全
目前,许多家庭在购房时力求一步到位,在面积上不厌其大。一些本应购买80平方米左右房子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核心家庭也非要“一步到位”,不惜借巨债贷巨款购买大面积的住房超前消费。甚至一些刚结婚的年轻人,一买房就要买100多个平方米,这在武汉表现得更为明显,据随机抽样调查50个小区近4000套住房,购买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占60%,购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占47.72%,最大的达619平方米。面积大了,装修费用、购置家电家具费用和物业管理费用自然攀升,家庭的经济压力显著增加;何况全民住大房与我国十分珍惜、严格保护土地资源的基本国策相抵触,不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其实,那些单身家庭、新婚家庭及老年独住家庭因人口数量少、结构简单,在购房时以选择小户型为宜,应待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和经济状况充裕后再进行“二次置业”。
二 等米下炊
许多家庭囿于传统观念,仍抱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没有钱不办事、攒足了钱再办事的思想,不愿负债消费。买房等米下炊的结果是钱不够时住房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攒足钱买了房后却享受不了几天。如今,住房金融已相当发达,广大市民完全可以借助住房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组合贷款等方式,“用明天的钱买今天的房”,切实解决住房困难。
三 喜新厌旧
许多家庭在买房时只愿选购新房,对旧房兴趣漠然。当然,这里所谓的旧房是指存量房,并非绝对意义上陈旧过时的房屋。其实,旧房也有许多可取之处:首先是数量大,可供选择的空间广阔;其次是价位低,尤其适合中低收入家庭;再次是多处于城市中心及附近区域,交通、生活等均十分便利,等等。其实,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旧房交易量占总个房市交易总量的80%以上,上海市目前存量房与增量房(新房)的交易量也已接近1:1,且存量房交易量正在扶摇直上,并将最终超过增量房交易。因此,广大市民在购房时应根据自己的消费能力和现实需求在新房与旧房之间进行理性选择,切勿不切实际地喜新厌旧。
四 装修豪华
如今,许多家庭在买房时锱铢必究,在装修上却一掷千金。装修费用动辄达到房款的1/2甚至接近房款。事实上,巨额装修对家庭生活及房屋安全产生诸多负面影响:首先是室内装修的宾馆化使家庭少却温馨、随和的气氛,不利于居民放松休息;其次是装修时穿墙打洞,严重地破坏了建筑物结构安全;再次是乱扯电线,木结构太多,封闭门窗给消防造成隐患,最后是装修花费过大,使家庭再次置业缺乏经济动力。因此,在室内装修时,要注重个性,贴近自然,做到少花钱多办事。
五 偏好闹市
现在,许多家庭在买房时,仍然围着闹市团团转,不愿“下乡”。市区有市区的优点,但城郊也有它的好处:郊区房屋多为新区开发项目,配套设施相对齐全,居民生活空间较大,房价也相对便宜,自然环境多优于市区住宅。按照现代城市“三二一”的产业结构布局,在城市中心商贸服务区和城郊工业区之间的城乡接合带则是城市最主要的居住区。何况,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空心化趋势已初现端倪。因此,住房区位并非越靠城市中心越好。
六 只买不租
住房作为特殊的商品,在消费方式上应有购房和租赁两种形式。但是,由于观念的偏差和舆论的误导,一些人将住房商品房仅仅理解为个人购买住房,而忽视了个人按市场租金承租住宅这一重要方面,因而在住房消费方式上产生了只买不租(开发公司对房屋也是只卖不租)的误区,租赁市场萎缩,导致那些虽购房资金不足但可以通过租房改善居住条件的家庭只能扼制住房消费,“继”居陋室,攒钱购房。
七 物业管理紧缩银根
物业管理是我国城镇住房消费中出现的新事物,它一改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公房管理的旧模式,而代之以专业化、市场化的有偿服务,是房地产效用得以持久发挥和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但是有些居民在入住新居后却不愿交物业管理费,认为房子是我买的,凭什么还要交房租,将物业费与房租混为一谈,由于物业费难以收齐,物业公司入不敷出,物业管理跟不上,导致小区乱搭乱盖、野蛮装修、环境脏乱现象十分突出。因此,城市居民在精心营造室内居住空间的同时,应当多考虑一下室外公共空间,多考虑下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