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不服怎么提起上诉
1、需要写好上诉状,递交原审法官,凭上诉须知到中级法院缴纳上诉费,再通知一审法院移送案件。
2、书写上诉状时要注意:在上诉请求中要首先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3)适用实体法不当(4)违反了法定程序。
3、上诉要激纳上诉费。你必须在递交上诉状的次日起7日内,按照一审给你的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交纳诉讼费用。如果交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逾期未交纳诉讼费用。没有申请缓、减、免交,或者虽然申请但未获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的,法院会按照撤回上诉处理。
4、提起上诉应当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要明确对哪些裁判可以提起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作出的一审判决,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判决,按照一审程序对再审案件作出的裁决,都是可以上诉的判决。同时,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及驳回起诉的裁定,是可以上诉的裁定。除此之外,按特别程序审理后作出的裁判、二审法院的终审裁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都是不能上诉的裁判。其次,要明确什么人可以成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上诉人是享有上诉权的人,被上诉人是上诉人的对方当事人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对于上述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判不服的,双方当事人都有权上诉,也可以成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间为15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间为10日,从裁判书送达之次日起计算。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间内,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不发生法律效力,只有上诉期届满后,原告和被告双方都未提起上诉,一审裁判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附裁判提起上诉的,应当向原一审法院提交上诉状,但也可以直接向一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即向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不论向哪个法院提出上诉,最终都要由二审法院依二审程序审理。
5、上诉人上诉必须递交上诉咽疖纲掇状。上诉状应写明以下内容:(1) 当事人的姓名,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全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2) 原审(即一审)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3)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的请求是上诉人提起上诉所要达到的目的,上诉的理由是上诉人向上诉法院对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的异议的全面陈述。上诉人递交上诉状时,还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