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章建筑的区分和律师建议

2025-04-22 19:35:16

现在不论中小企业什么状况都是大范围拆除,也不论土地有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也不论建筑是不是取得前置性手续,今天我们要讲的就是客观现实不具有合法性、合理性,更是不符合政府合理性原则,合失窝蜜琶理性是行政法要求行政机关存续以及行政机关必须持有的一种正规的合理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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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

《吴少博企业拆迁维权攻略》

违章建筑的形式

1、1.企业厂房或住宅的方式;

2、2.在住宅扩建之后没有报批的方式;

3、3.集体土地上建的小产权房,当然这个在实践中是有争议的,到底属不属于违章建筑;

4、4.取得了国有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但是建设工程报批的时候没有相应的报批程序和报批手续;

5、5.临时建筑超期了。给你批两年的临时建筑期限结果超期了,没有继续申请延期或是申请延期对方不批准;

律师对违章建筑拆迁建议

1、1.要制定拆除违章严格行政强制这块的法律程序,如果你不履行这个法律程序最后你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或者个人要承担技术责任,也就是责任和后果要明确出来。不能只关注实体是“违章建筑”不关注程序,现在我国赔偿法以及行政赔偿法规定保护合法财产,对于所谓实体上属于违章建筑不予保护,如果按照“一刀切”的方式这是有悖于立法宗旨的,现在我发现一些司法判决中已经开始慢慢萌芽了一些,只要地方有职能职权的部门对你采取鼓励、默许、认可行为,那么现在又按照违章建筑进行拆除的话,也要进行实际赔偿。政府不一定用一些证照、文件的方式来明确建筑合法性,而是用鼓励、默许、认可行为方式,最后造成违章建筑造成实际侵权了一样要进行赔偿。但是现在各个地方政府不履行相关的法律程序,《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是一步一步进行认定的,首先要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其次要有辅以诉讼的权利,在行政执法的时候还有相关的催告各方面程序,但是是直接下单要求三日内拆除不然就强制拆除,这就是造成现在中小企业主很无奈之处就是没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有很多中小企业主都问道;“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复议诉讼期间不能强制执行拆除,那是不是我们的房子在复议诉讼期间就不会被强拆呢?”我只能告诉你法律上是这么规定的,实际中到底怎么样那就不一定了,法律上肯定是严格规定的,实践中有很多也是按照具体法律程序做的,但是也不能排除采取一些极端的执法行为。

2、对于政府当初有一定的行为或者文件认可其经营主体存续的,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模式,不能随便的认定为违章建筑。这个对于我国发展中小企业也是很不利的。这种方式往往是把中小企业拆关闭了,对下一步生产经营很不利,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也是很不利的,对国家的税收贡献更是不利的。

3、严格要求按照法律程序,包括地方政府和相关的主流媒体都在关注这个问题,就是在实际拆除中的补偿额度问题,不能压的过低,应该按照正规的征收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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