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套房认定的标准
北京二套房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二套房”这一困扰房地产调控多年的“谜语”,虽已有官方释义,但仍弥补不了全国住房普查制度中断25年所留下的个人住房档案欠账
“认房又认贷”的“二套房”官方标准出台已近满月,虽然坚定了一些人对“调控从严”的预期,但仍是一道执行难题——由于很多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系统尚未与全国联网,也未与银行征信系统联网,因而根本无从查清个人名下的真实房产数量。银行普遍遭遇的是“认贷容易认房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第二套房认定以家庭实有住房为准,“认房又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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