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传统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蜡烛精神

2025-04-21 19:39:48

1、“蜡烛”这一比拟的核心寓意在于“牺牲”二字。而这恰恰是最值得商榷的地方:牺牲,究竟是不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真正内涵呢?笔者认为,想当然地以“牺牲”为教师的天职是不恰当的,至少是不够准确和全面的。原因有二:首先,牺牲是一种单向的付出。蜡烛照亮了别人,自己却有减无增。而如果一位老师像任何一个称职的劳动者一样,在他自己的禾场里适度地付出了时间和辛劳,那么他也像每一个耕耘者一样:付出的同时也在收获。在心灵层面上,老师从学生们日新月异的长进中所得到的价值感和满足感是无比甜美的,其甘醇更甚于农人看到庄稼长势喜人时的喜悦。就实际的知识流动而言,“教学相长”实在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俗话说,学十遍不如教一遍。如果说备课是对自身专业知识的丰富、强化和提炼,那么课堂上环环相扣的表述过程就像不断转动的辘轳一样,最大限度地释放了老师自身的知识潜力和思维活力。而师生互动的电光火石更是增强了这种良性刺激,使讲授者灵感泉涌:脱口而出的“神来之语”不仅让学生们甘之如饴,也常常能够引发老师们自身在科研上的突破。一言以蔽之,老师们的付出是双向获益的:在照亮别人的同时也丰富了自己。“牺牲”一词,既是道德层面上的过度拔高,也是对教师职业内涵的片面贬抑。

2、其次:牺牲是一种对自身利益的舍弃,以此来成全对方。蜡烛的照明功能就是以自身生命的消逝为代价的。以蜡烛比拟教师,实质上是把教师自身利益与学生的利益对立充全煲镆起来了。这种非此即彼的对立可以适用于生死存亡的危难关头。比如在地震、车祸等突如其来的天灾人祸中,作为老师,有责任和义务去保护、救助自己的学生,在必要的情况下,真正的好老师会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全学生。但“蜡炬成灰泪始干”的意象主要是用在教书育人的领域,而在这个领域里,老师的利益和学生的利益并不是矛盾对立,而是统一共荣的。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一个能真正让学生长久受益的好老师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也要有丰富的人生智慧和足够的人格魅力。而要具备这些素养,一方面,老师们需要通过不断地研修、进深来丰富和更新自己的知识库,确保能够把本专业最实用鲜活的信息养分及时输送给学生;另一方面,他们也需要在健康活泼、多维多彩的个人休闲生活、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不断滋养自己的心灵,积累人生经验,提高自己的“情商”和洞察力。而这些真实的人生体悟和深厚的人文认知都将在教学中转化为人格魅力,向学生们传递一种深刻而不沉郁、健康而不肤浅、高尚而不缥缈的人生态度,增进他们以及对人性和人文的哲理性认知。换言之,老师们需要一边汲取,一边给与。一边享受,一边分享。这样才能形成一种知识链的良性循环。因此,社会和学校也应该积极保障老师们的权益,给他们提供合宜的物质待遇、适量的自由时间和足够的进修交流机会。如果要求老师们将全副精力都投入到专业教学工作中,废寝忘食到牺牲个人健康和家庭幸福的地步,那不仅是对教师个体权益的漠视,也在根本上损害了学生的利益。笔者发现,那些在教学上“出死力”的老师,有时反而会疏于自我完善,不仅专业知识容易流于陈腐,在德育上也无法深入。披星戴月,只为陪学生们一起“死读书”。虽可敬亦可叹!

3、相形之下,“人梯”或许是更好的比喻。好老师是学生们人生道路上的帮助者:借助于老师丰厚的知识积淀和人生智慧,学生们可以在学养和人格境界上都走得更高、更远、更稳健。而在借力于他人的同时,老师们自己的知识和品格内涵也在不断延伸、上升、强化。只有享受并保持这种同步上升趋势的老师,才能成为让学生们受益终身的好老师,也只有充分认识到教师职业丰富而灵动的内涵,才能避免为师者以“蜡烛”自居所引发的无端自怜与自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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