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金融公司为何不是车贷主力军?
1、资金来源渠道较少且成本较高过去,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接受股东存款和向金融机构借款,2003年中国银监会发布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但至今还没有一家汽车金融公司获准发行金融债,仅有个别汽车金融公司试点发行汽车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在国外,汽车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包括:商业票据发行、公司债券、购车储蓄、以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借款等机构投资者出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证券化等。
2、汽车金融公司车贷利率高依靠银行批发贷款的汽车金融公司,面对高企的资金成本,只能将车贷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同时,汽车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和政策不完善,融资租赁业务难以开展。融资租赁的法律特征是由出租人购买汽车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因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汽车购买人即所有权人是出租人,汽车所有权属于购买方即租赁公司。由于承租人没有车辆所有权,因而在办理机动车辆登记证、行驶证和核发车牌等手续上难以操作。
3、商业银行是汽车消费信贷主力军汽车生产厂家认为中国汽车消费信贷的发放主体应该是国粝简肯惧内商业银行。目前,汽车金融公司总资本也仅有人民币300多亿元,而这300多亿元基本已经发放出去劲忧商偌了。虽然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发行债券,但是各级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券的成本都很高,汽车金融公司发行过债券与到银行拆借的成本差不多。因此,到目前为止没有一家汽车金融公司发行过债券,所以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信贷金额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了。这主要是外资不肯大额投资,才造成中国的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少的现状。如果各家商业银行不作为汽车消费信贷的主力军,中国的汽车消费信贷就无法成为汽车市场的推动主体和最重要的支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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