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方法
1、法定期限:20工作日。承诺期限:3天。
2、收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二、《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14号)附件一;三、《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707号)收费标准:领取《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为300元。减免说明:根据《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
3、受理条件:一、有腿发滏呸符合规定的名称;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鲽判砦吟制度。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还应有联合签署的协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实行非独立核算。
4、所需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4、隶属公司章程5、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6、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7、前置审批文件8、其他有关文件9、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5、审批流程(见图)
6、法定依据: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12月28日修订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二、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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