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生育保险怎样备案、报销以及津贴领取流程

2025-04-18 14:50:48

1、(二)异地生育:  生育备案:  参保职工因夫妻分居两地,到其夫工作地点生育或回一方父母居住地生育殪讧唁跬等原因,确需异地生育的,填写《生育备案表》持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异地生育原因”单位证明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环路88号三楼)进行生育备案。  费用报销:  异地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生育产假期并发症、合并症费用,参保职工先行支付,生育后4个月内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携带:申报人社会保障卡、结婚证、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剖宫产的另还须提供医院的术前小结或医院的分娩记录复印件)、费用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产前检查费:孕产妇保健手册内的初诊记录、复诊记录的复印件、发票原件。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审核手续。  生育津贴:  生育后4个月内申报,核定待遇的次月末(30日),以后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逐月领取规定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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