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裁定书和再审判决书分别是什么意思
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民糙怍牢莱事裁定书人民法院在审判监督程序中,为解决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关于诉讼保全和先行给付的裁定书、中止或终结诉讼的裁定书、补正判决书中失误的裁定书,与第一审、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基本相同。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裁定书则由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与“再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二、内容。自行再审的裁定书,写明案由、原决定、裁定、调解的主要内容、审判组织和审判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规定,决定再审期间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中止执行的结论。
指令再审的裁定书,写明案由,原决定、裁定、调解的主要内容,指令再审的理由和结论,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规定,指令再审期间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中止执行。
提审的裁定书,写明案由,原判决(裁定、调解)的主要内容、提审的理由和结论,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审期间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中止执行。裁定书中不写“撤销原判”的字样。
三、尾部。院长署名,注明年月日,加盖院印。
再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或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审理终结后所制作的文书。
扩展资料: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制定。供因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之外的案外人申请再审,本院裁定再审并经审理后,判决用。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案外人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人民法院仅审理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对其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内容。经审理,再审请求成立的,撤销或者改变原判决、裁定、调解书。
再审请求不成立的,维持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另外,如果经再审确认原判并未侵害案外人的权利,则应当判决驳回该案外人的再审请求,同时维持原判。
3、原生效判决的判项侵害了案外人的权利,应予撤销,并告知案外人以及原审当事人可以提起新的诉讼解决相关纠纷;原判中不涉及案外人权利的判项,则应当维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再审民事裁定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再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