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著作权可以免费使用吗哪些情况可以免费
1、北京著作权可以免费使用情况——个人使用个人使用指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注意首先是目的要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其次所使用的作品一定是他人已经发表的。在互联网时代,这种情况大量体现在网上下载各种音频、视频和文字作品上。
2、北京著作权可以免费使用情况——适当引用适当引用指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辑湃形傥作品。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引用目的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二)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三)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这种情况比较多见于学术论文,不过适当引用应当注意必须注明引用的出处,并且引用篇幅不宜过多,一般来说不能超过文章10%,也不能超过被引用文章的20%,同时不宜整段引用,不宜连续引用。
3、北京著作权可以免费使用情况——媒体特权媒体主要包括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几大类。由于媒体涉及到信息在公众中的大锰栝骼郛范围传播,因此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经允许免费使用作品:(1) 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2) 二是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3) 三是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注意第三条中声明不许刊登、播放应由作者做出,如果是报纸或期刊自身声明不许转载是没有效力的。
4、北京著作权可以免费使用情况——教学科研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5、北京著作权可以免费使用情况——执行公务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6、北京著作权可以免费使用情况——馆藏复制所谓五馆是指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以上场所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著作权人付费。
7、北京著作权可以免费使用情况——免费表演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注意一定要是双向免费,即不得向听众、观众收取费用,也不得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8、北京著作权可以免费使用情况——室外临摹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不需要著作权人允许,不需要向著作权人付费。但是不能妨碍原作品作者的合法权益的取得。
9、北京著作权可以免费使用情况——少数盲文为了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是不需要向著作权人付费的,但是一定是中国作品,在国内发行,对于外国作品不适用的。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也是不需要向著作权人付费的。一是因为这种翻译是一对一的机械翻译,缺乏独创性;而是为了照顾不健全人士的利益,丰富盲人的文化食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