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2025-04-06 08:20:48

1、一、资格条件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方可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1、学生必须已取得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2、学生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工作协议,或学校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了联合指导协议。3、校外单位必须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和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条件。

2、二、基本程序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2、学生提供校外单位同意接受做毕业设计(论文)的邀请函。3、学院与校外单位及学生本人签署指导协议和安全协议。4、校外指导教师按照《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的要求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表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经校内指导教师审核合格后方可作为设计题目。5、经学生所在学院同意并由主管院长签字后,方可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6、学院将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名单汇总,填写《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并上报教务处存档。7、学生开题报告须经校外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同意,学院审查通过。

3、三、设计指导要求1、舌哆猢筢学生必须在校内做完开题报告后方可到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2、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须经常与校外指导教师保葆扒豳峤持联系,接受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并每周与校内指导教师至少联系1次,如实汇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指导教师给予相应的指导。3、校内指导教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到学生所在的校外单位去指导,了解学生的表现和毕业设计(论文)情况,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4、学生要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毕业设计的第7~8周)返校一周,接受校内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阶段检查和指导,经校内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返回设计单位。如果没有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性任务,应在校内完成阶段性任务后离校,达不到要求者不许离校。5、学生在毕业答辩的前二周返回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在校内进行。6、学院要专门成立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组,对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严格把关。

4、四、其它规定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条件审批,控制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人数,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2、校外单位应按照《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的要求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返校时,须上交任务书、进度表及校外指导教师的毕业设计(论文)书面评阅意见。3、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各学院、学生本人同校外单位协商解决。4、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由学生本人和指导单位负责。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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