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需要什么资料(广州)

2025-04-19 01:22:44

1、劐聂赞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第六条,建设项目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广州市环保局提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捋杏野卫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如下: (1)除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的用于居住和办公功能的建筑物外,其它所有建设工程均须到环保局办理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2)申请的条件:项目防治污染设施全部按要求建成,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 (3)向市环保局申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广州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报表》、申请验收文字报告、市环保局批准项目建设文件或《准建证》的复印件、工程总结报告、工程决算报告、竣工图纸(主体工程图及环保工程图)、监测报告、环保设施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及维修保养制度等资料;各申报文件、图纸均须加盖公章。

2、环保验收文件的格式: (1)《广州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皤材装肢工验收申报表》由环保局在该表格的“环保局审批意见”一栏中加盖验收定型章或填写验收意见; (2)个别建设工程剐疫柩缓项目,由于某些特殊原因,环保局将以“穗环管验字号”文的形式进行批复。

3、环保验收审批时限:市环保局在收到建设单位按要求送来的齐备的资料,正式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4、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建设项目应当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审制度,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建设工程项目,应按程序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补办环保手续(包括环评、报建等)。

5、《验收申请报告》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6、竣工验收资料中必须存放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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