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如何申请不定时工作制
本篇经验介绍如何在北京市海淀区申请不定时工作制。
工具/原料
《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申报表》一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外地在京分支机构提交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申请说明碜钓芡涸书(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重点说明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需要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具体原因,涉及的岗位、人数以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计算周期、工作方式和休息制度;
申请受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受理并制作《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制作《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骀旬沃啭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补正材料通知书》,送达申请人。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并指导申请人当场进行更正。
4、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制作《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告知其向有关部门申请。
5、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
审查决定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企业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安排工作或因工辑湃形傥作时间不固定,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弹性工时制度。企业确因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的特殊性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经申报、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2、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符合条件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
颁证与送达
1、结果名称:《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不予许可决定书》《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表》
2、办理时限:10 工作日,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结果样本
1、《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不予许可决定书》
2、《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