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营业执照去哪个部门呀
营业执照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而汨逅刽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拓展资料: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提交的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
2、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 ,经营者签署。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有权取得本行政许可;
2、申请人享有知情权,实施机关应当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时限、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窗口及网上公开;
3、申请人有权要求实施机关对公开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4、申请人在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的权利;
5、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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