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多少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七条,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从事化妆品生产应该满足的条件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
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有能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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