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立案追诉量刑标准
1、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力法致人重、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阅读量:80
阅读量:85
阅读量:34
阅读量:88
阅读量: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