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师产假规定 我是江苏的一名教师暑假生了孩子,请问产假该怎么休暑假算吗
江苏省教师享受产假9呖分甾胗8天,暑假对于学校教职工来说是由于工作性质安排的休息日,并不是国家法定假日,跟产假没有冲贬蕃殊神突,不能再为重叠的假期安排补假。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三)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四)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五)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扩展资料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高港区妇联-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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