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胶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5-03-13 21:11:54

1、本机台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并熟悉本工艺及设备性能才能开车。

2、全机的润滑系统必须保持畅通,否则不能开车。设备任何一处有故障也不能开车。

3、冷却系统应满足工艺要求,不准在无冷却的情况下开车。

4、设备不准在超过额定负荷的情况下长时间工作。

5、冬季受凉的胶或已烧焦的橡皮,不准作投料。

6、易燃易爆材料,如过氧化苯甲酰、聚异丁烯(塑料)等,不能在密炼机中操作。

7、各轴瓦温度太高或被研出铜末时,要立即停止投料,加油冲洗,但不准停车,并应向领导及有关人员报告。侧壁温度超过65℃时应停车。

8、压缩空气不足不能开车,以免上下顶栓卡主。若混合胶和生胶在上下顶栓中卡主,应立即停车清除,若掉进其它杂物时不能立即停车,应打开上下顶栓卸料后停车。

9、混合氯丁橡胶发现胶料烧焦时,应立即卸料。

10、油泵油杯的润滑应用规定标号的机油,不能用低号机油代替。

11、禁止将头伸进投料口去观察和倾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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